Bestmade 人學院 電子商務約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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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政策 Returns & Refunds
1. 如果您所訂購的商品有瑕疵,您可以要求全額退費。
2. 您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行使相關權利。
3. 關於退貨退款方式及條件,依各該商品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之相關網頁之記載。
4. 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所有商品、贈品、附件、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在出貨當時狀態的完整性,如果有實體發票,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及簽署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否則,本公司得拒絕接受您的退貨退款要求。
5. 您瞭解並同意,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契約因故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
6. 如果商品已經拆封,請將商品前、後、左、右、四面拍照寄回 hi@bestmade.com.tw 。如果商品尚未拆封,請將包裝前、後、左、右、四面拍照寄回 hi@bestmade.com.tw 。 經本公司專人檢查無誤後,得開始進行退貨程序。本公司將保留退貨或換貨時,針對運送收取運費的權利。
7. 商品退款,將於本公司專人檢查無誤後,在您提出退款當月的下個月最後一日以前,在信用卡可退刷的情況下為您退刷,或者將退款金額匯入您提供的帳戶。
鑑賞期 Hesitation Period
1. 您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行使7天鑑賞期相關權利。
2. 按照個別商品頁面,本公司額外提供 30天鑑賞期。
3. 30天內提出退換貨申請:
- a、若您已拆封,請來信提供商品 6 面(上下左右前後共六個方向)清楚可辨識的照片。若您未拆封,請提供 1張未拆封的包裝照片,寄至客服信箱(hi@bestmade.com.tw),內容敘述退換貨之原因,經客服專員確認後,後續爲您安排退貨相關處理。
- b、本公司將於接獲申請之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檢視完畢後將委託指定之宅配公司,在7個工作天內(不含假日)透過電話與您連絡前往取回退貨商品。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本公司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若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
- c、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廠商紙箱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訂。
統一發票 Invoice
1. 本公司對於您在本網站的所有消費,皆會開立電子發票。
2. 本公司產品,依據個別商品頁面公告,提供 7到30天不等的鑑賞期。為了避免退換貨造成資源浪費,本公司將於您簽收商品後的下個月最後一日以前開立電子發票,因此不會隨貨附上。
3.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兌獎必須使用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每逢單月26日將由財政部,或本公司委託的電子發票服務商自動對獎(已索取/已作廢發票除外),並用電子郵件通知中獎人。除此以外,本公司不會開立任何形式紙本發票。
4. 若您選擇將商品寄送至海外(無論訂購者是否在台灣,或是否為台灣的公司),該筆訂單將會開立「零稅率」的發票,本公司委託的電子發票服務商繳交此發票給國稅局,及留底備查用,因此寄送至海外的訂單不會附上發票。
保固條款 Warranty
1. 本公司提供服務保證之商品,保證期限按照個別商品頁公告,以及訂購確認信中所列保固年限。
2. 經本公司檢驗後,確認因製造上的原因而發生故障,自購買日期起提供免費維修,如無法以零件修復,以相同 (或相近規格) 型號之產品更換。保證期間請參考「產品保固期限」。
3. 如超過免費服務保證期間則消費者必須負擔零件及維修服務費。消費者無法接受維修價格者,本公司得不受理維修。
4. 若超過保固期或不在保固範圍內,經檢測後不維修則每項產品需酌收檢測費。若無法辨識為本公司之產品,另加收非公司貨檢測費。
5. 如有維修,故障「產品」所取下之零件其所有權歸屬於本公司;本公司可使用不同廠商製造之全新及/或處理過之零件進行「產品」之維修。
6. 本服務保證僅適用「產品」所含的硬體零件。不包含硬體或軟體使用之技術協助,亦不包括「產品」內所含之任何軟體產品。本公司不接受「產品」所提供之任何軟體或所提供之任何上述類似軟體之所有明定或隱含之保固,除非於任何附加軟體服務保證書中有明確規定。有關產品軟體部份之授權人、供應商及對軟體具有個別責任之當事人相關訊息,請參見產品內附的使用者授權合約以保障您的權利。
7. 本服務保證之範圍不包含產品本身瑕疵以外之任何因素所造成之故障,包括但不限於 (1) 天災、地變、雷擊等意外事故、(2) 錯誤使用/濫用/使用過失 (如外力破裂、液體滲入、受潮等)、外觀損傷、(3) 未經本公司授權之人員所進行之維修、修改、拆裝。
8. 本服務保證之範圍不包括任何連同「產品」提供之消耗性物品 (如輪子、腳墊、背膠等) 及配件產品 (如包裝材、線材、螺絲、說明書等) 之損壞或遺失。在本公司檢測後,「產品」本身並無任何故障或缺陷,異常現象來自於「產品」外接之其它附件、產品、相關或週邊設備所致時, 將不適用於本服務保證。
9. 本公司鄭重否認所有其它未於此載明之服務保證,不論明定或隱含,除了現行法律限制之範圍外,任何商務上或符合特定目的之暗示性保證等,皆不在「產品」之服務保證內。
本服務保證僅在台灣地區有效並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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